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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迅

农户互换承包地 一方反悔惹官司

时间:2021-11-27 14:52:07   来源:   阅读:117   评论:0
内容摘要: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黄燕燕)在农村,因为耕种等的需要,互换承包地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互换后是否可以反悔呢?互换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呢?日前,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官司,给予农民莫大的启发。据悉,阿山(化名)与阿水(化名)同住在德化某村。多年前,双方口头协商同意互换部分......

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黄燕燕)在农村,因为耕种等的需要,互换承包地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互换后是否可以反悔呢?互换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呢?日前,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官司,给予农民莫大的启发。

据悉,阿山(化名)与阿水(化名)同住在德化某村。多年前,双方口头协商同意互换部分承包地。土地丈量互换后,双方各自耕作。

2016年初,阿山忽然反悔,要求改变互换协议,并恢复耕作原承包地,阿水当然不同意。一看软的不行,阿山便来硬的,擅自在更换前的承包地上耕种。阿水知道后,将阿山在田地上耕种的水稻、生姜拔除。双方为此发生激烈纠纷。

该案经当地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阿山遂于今年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土地互换协议无效。

经审理,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阿山与阿水系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经过协商互换部分家庭承包地,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双方口头达成的承包地互换协议,系双方的自愿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得到实际耕作、履行,该互换协议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阿山单方反悔,未与阿水协商同意擅自改变土地互换协议的行为无效。日前,法院一审判决阿山败诉。

法官介绍,在农村,为了耕作方便,承包地互换现象普遍存在,往往两家坐在一起协商后,便达成互换协议。那么,承包地怎么更换才能防患产生纠纷?法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可以明确互换承包地的方位坐落及面积大小等,争议时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协议签订后,应及时申请备案登记,可以避免当事人擅自变更互换协议。法官表示,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及备案登记不会导致互换协议无效,但如果这两件事做了,可以在双方产生纠纷时,有理有据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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