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头乡吉山村污水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汤头乡吉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德化县汤头乡吉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德化齐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汤头乡吉山村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德化县汤头乡吉山村;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5.5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雨天顺延,自通知开工起算);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是德化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自行到福建省德化齐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92号创意集团C幢404室)报名,报名时须领取工程交易登记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资料请联系:小许 19959957318。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会现场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9000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德化齐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德化县瓷都大道92号创意集团C幢404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投标人还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凭证。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德化网(https://www.dehua.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汤头乡吉山村民委员会(盖章)
地址:德化县汤头乡吉山村
联系电话:13505939772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德化齐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92号创意集团C幢404室
联系电话:19959957318
联系人:小许
日期:2021年11月26日